闽科财〔2019〕5 号
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福建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闽科财〔2006〕51号)的规定,现将2018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检对象
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取得“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”、“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”单位(详见附件1)。
二、年检材料
(一)《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年检自查表》、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年检自查表》(详见附件2、3,可从福建省实验动物学会微信公众号的“消息通知”栏目上下载)。
(二)2018年度本单位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总结;
(三)“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”和“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”的副本原件;
(四)实验动物生产单位的“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”存根与全年实验动物质量质检(自检)报告或相关记录;
(五)实验动物使用单位的“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”第二联(或复印件)与实验动物来源记录。
三、年检时间
(一)2019年5月31日前,各单位将年检纸质材料寄送福建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xd3360@sina.com。
(二)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8月31日,对随机产生的被检单位进行现场检查。
四、年检要求
(一)应如实填写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材料,不得虚报和隐瞒。
(二)法人代表或单位名称变更应提出书面申请,并附上有关证明。
(三)实验动物设施地点或生产(使用)范围变更,应按许可证申请程序重新提出申请。
(四)年检工作由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负责,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。
(五)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是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,各单位务必予以重视。凡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无故不寄送年检材料,均视为年检不合格,并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(六)对于年检不合格的单位,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,经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将吊销其许可证,并予以公告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史向东
地址:福州市杨桥东路5号宏建大厦七层福建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联系电话:13615045590 邮政编码:350001
附件:1.参加2018年福建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单位
2.《福建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年检自查表》
3.《福建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年检自查表》
福建省科学技术厅
2019年5月7日
福建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.pdf